行政规范性文件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一、总体情况
1.主动公开情况
对《条例》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新产生的及时发布,有变化的及时更新,确保主动公开内容及时、准确。
信息公开目录信息更新502条,规范性文件3件、政府工作报告1个,政府会议信息5条。
2、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0年狸桥镇共收到依申请公开0件,行政复议0件,行政诉讼0条。
3.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镇政府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由镇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确定镇党政办为政府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推进、协调、指导全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充实政务信息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督促和指导工作。
4、平台建设方面
开辟了线上线下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进一步规范为民服务大厅等信息公开查阅场所。围绕经济建设、社会事业、文化体育及重大活动、环境保护、财政资金等社会公众关心和政府关注的问题进行公示公开,及时公示新农合、新农保收缴、计生、农房建设、低保等信息。在镇人民政府政务公告栏张贴公示各类信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调整,确保信息的时效性和准确性。
5、监督保障方面
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主动向社会公开,同时建立了相应的监督机制,保证监督力量到位,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制度、保密审查等规定,接受社会评议、监督,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持续良好开展。组织各部门负责政务信息公开人员开展培训,将上级最新政策、规定及时传达,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开展。强化考核机制,按季度开展考核自查,坚持自查与他查相结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压实责任,对于政务公开方面出现的问题,涉及到具体部门的,要求该责任部门立即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规范性文件
4
第二十条第(五)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1、存在个别栏目信息公开不及时。
2、政务公开信息质量有待提高。
3、单位人员编制少,有时信息指标统计不及时,影响工作进度和效率。
(二)改进措施
1、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共享,收集重点工作信息,及时审核发布。
2、认真学习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提高政务信息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
3、及时总结工作中积累的好经验,借鉴其他地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法,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水平。
4、对于上级检查的问题反馈实行立行立改,做到举一反三,自查自纠。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0年度狸桥镇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狸桥镇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