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
陈洋:
我机关于2025年4月14日收到您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您申请公开的内容为:“城建彩金湖畔小区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其附件”。现答复如下:
您申请的政府信息不属于我机关公开职责,该项目物业管理主体不在宣州区,具体可向宣城市经济开发区社发局提出申请,联系电话:0563-2626956。
如对本答复不服,可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宣州区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自收到本答复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告知
宣城市宣州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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