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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章七十三条(四)项规定,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任命:
舒健同志为宣城高新区管委会副主任(正科级)(试用期一年);
甘源同志为宣州洪林现代农业示范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邵伟同志为区公路运输事业发展中心主任(试用期一年);
黄登峰同志为区农村生态能源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李志同志为区种植业局局长(试用期一年);
沈蓓杰同志为区水产技术推广站站长(试用期一年);
杨小三同志为济川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
免去:
茆剑楠同志区司法局水东司法所所长职务;
李向荣同志西林街道民政所所长职务。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