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宣州区司法局持续加强重大行政决策的合法性审查,强化应审尽审、推进依法治理,将程序意识和法治意识严在平常,为政府决策把牢关口。
一是严格落实程序。严格落实“未经征求意见不审查、未经合法性审查不上会、不经集体讨论通过不制发”的“三不准”制度,实现前置审查全覆盖。突出审查主体是否符合、内容及程序是否合法,落实审查时限规定,保证合法性审查及时办结。
二是规范备案审查。加大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力度,出台《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工作的通知》,督促各单位部门增强依法报备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定期对备案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梳理。2024年完成7个区级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根据实际印发情况向市政府和区人大完成报备。
三是确保应审尽审。严格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落实,坚持以宪法、法律法规为依据,注重政策与法律相统一,严格核查文件制定依据,明确规范性文件制定应当提交决策草案、征求意见和专家论证、公开征求意见等材料。2024年审查区政府常务会议议题等116件,出具书面审查意见80份,提供审查意见266个。各乡镇街道合法性审查441件,同比增长290%。有效提升了合法性审查服务政府依法决策质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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