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113417030032496294/202507-00016 | 组配分类: | 上级政策解读 |
| 发布机构: | 文昌镇人民政府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其他 / 其他 |
| 名称: | 《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政策解读 | 文号: | 无 |
| 生成日期: | 2025-07-02 | 发布日期: | 2025-07-02 |
一、修订背景
为规范全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提高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效益,2022年以来,财政部、住建部连续两次对中央财政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据此,省财政厅会同省住建厅修订印发《安徽省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五是调整到户标准责任主体。明确由市、县住建和财政部门根据当年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量、资金安排情况和相关工作要求等因素,合理确定本地区农村危房改造到户补助标准。
四、注意事项
农村危房改造补助资金须于竣工验收合格30日之内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至农户一卡通账户。
五、关键词
什么是农村危房改造专项补助资金:是指在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实施期内,中央财政和省财政设立用于支持地方开展农村危房改造的转移支付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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